麦肯特观点: 从小额贷款公司到金融控股集团
为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国银监会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就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事项提出指导意见。国内金融机构格局将由此产生不小的变化。 |
2008-09-15, 作者: 麦肯特私人银行业务课题组
小额贷款公司的兴起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更为有效地配置金融资源,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国银监会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于2008年5月4日就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事项,提出《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一时间,全国各地兴起了一股抢先申办小额贷款公司热。
其实,中小企业尤其是农村乡镇的中小经济体,贷款难问题由来已久,政府管理部门也为此费尽心思。早在2005年12月至2006年8月底,国家就在山西省平遥县、四川省广元市市中区、贵州省江口县3个试点县(区)分别成立了4家小额贷款公司,作为向全国推广的铺垫。这次在全国大范围推广,不仅为解决国家目前所面临的经济难题打下了基础,也为中小民营企业获取金融牌照,控股金融企业,甚至发展成为金融集团提供了便利条件。
按照《指导意见》,“凡是省级政府能明确一个主管部门(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并愿意承担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责任的,方可在本省(区、市)的县域范围内开展组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 。这就是说,小额贷款公司获准开办的同时实际也获得了政府部门的背书。《指导意见》还规定:“依法合规经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小额贷款公司,可在股东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村镇银行组建审批指引》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改造为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的光明前景是转为村镇银行,获得完完整整的金融牌照。如果说此前广大的民营企业获得金融牌照还非常困难的话,那么《指导意见》出台后,进入金融业的门槛则大大降低了。
现在的商业银行在网点建设方面,一般是每个营业网点都要经过主管部门的漫长审批过程,网点建设既慢,还很难在一定周期内全面铺开。但小额贷款公司则不同,小范围试点成功后,即可在全国全面推广。虽然现在大部分县市只能设立一家小额贷款公司,但批准设立更多的小额贷款公司已势在必行。这为民营企业将来构建金融集团打下了良好的网络基础:无论是自己申办还是将来收购其他公司,在经营网点布局时将有更多的选择。相信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一段时间后,将会出现一批全新的村镇银行,那时对现阶段小额贷款公司禁止跨区经营的规定必将取消。星罗棋布的村镇银行的发展,为全新的网络遍布全国的金融集团的产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民营企业的金融集团之路
最近几年,我国企业综合经营趋势日益明显,金融机构从事多元化金融业务,大型国企进军金融业、民营资本参股金融业等现象比比皆是。从总体上看,这些企业中的一部分已形成为金融控股集团,它们大致可以分为3类:
第一类是以金融机构为主体组建的金融控股集团。它包括以国有信托公司为主体组建的金融控股集团,如中信集团;以商业银行为主体形成的金融控股集团,如光大集团;以保险公司为主体建立的金融控股集团,如平安集团;以证券公司为主体建立的金融控股集团,如 2005年8月8日成立的中国银河金融控股公司。
第二类是以大型国有企业为主体组建的准金融控股集团。该类金融控股集团大多以大型国有企业为主体而形成。在政府对投资参股金融业限制放松的背景下,近年来大型国有企业纷纷进军金融领域,形成了金融控股集团的雏形,如山东鲁能集团已经成功控股英大信托投资公司、蔚深证券、鲁能金穗期货,入主湘财证券,成为华夏银行第二大股东,形成了事实上的金融控股集团。
第三类是以民营资本为主体组建的准金融控股集团。近年来,一些民营企业借助资本市场不断壮大的同时大举进军金融业,初步具备金融控股集团的雏形,像中国民生银行的最大股东四川新希望集团,就是一个最为典型的案例。除入主民生银行外,还参股民生证券、中国民生人寿保险公司。
《指导意见》出台后,国内金融机构格局将会出现不小的变化,民营资本又多了一条可以借助小额贷款公司平台打造新的金融集团的途径。民营企业的金融集团之路(见图1):组建小额贷款公司,然后改造成村镇银行,增加经营网点,组成全国性或区域性的村镇银行公司。在占领广大的农村市场后,逐步申请开展除银行以外的业务,如私人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资产管理、期货、基金、信用卡等业务,通过整合资源,实行产品交叉销售,为客户提供一条龙服务。
农村乡镇是一个广大的市场,拥有全国70%的人口,也是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活力最先得到释放的地方,随着中国经济持续发展和国民收入的整体提高,农村乡镇的重要性也在不断增加。农村乡镇金融市场将孕育中国新的金融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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